大成皮肤网列表
搜索

大成皮肤网 > 问答首页 > 红斑狼疮

红斑狼疮想要生育,应注意什么?

会员:xxiezi 性别:女 

来自于: 山东省青岛市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
大夫您好,我今年27岁,两年前诊断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现吃激素维持治疗,请问我要向要小孩,可不可以,都需要注意些什么?
提问时间:2010-09-28 05:01:48
最佳答案
像你这种情况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激素用量,并且注意一下事项:   1、注意卵巢功能保护,慎用卵巢毒性药物   环磷酰胺(CTX)和雷公藤制剂是治疗SLE的常用药物,疗效肯定。但是,两者对性腺的毒性反应比较突出,临床上导致卵巢衰竭的并不少见,一旦出现闭经,即使及时停药,也有部分病人不能恢复月经。因此计划妊娠生育的SLE患者,临床上应慎用CTX和雷公藤制剂,应用时要注意月经变化,定期检查性激素水平,发现异常变化,及时调整治疗,避免发生不可逆的卵巢功能衰竭。   2、掌握妊娠时机   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SLE患者的禁忌,因为妊娠、生育常常导致SLE的复发或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随着SLE疗效的改善,多数SLE患者病情缓解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但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掌握好妊娠生育的时机。SLE患者妊娠的时机主要取决于SLE病情活动情况,在疾病控制后可按计划怀孕,绝大多数能安全度过妊娠生育期。但病情活动伴有心、肺、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者均属妊娠禁忌。   患者开始妊娠时SLE病情即处于活动期较病情稳定者更易于复发。一般主张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1年以上,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且免疫抑制药(如CTX、甲氨蝶呤、雷公藤等)停用半年以上,可以考虑妊娠。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最好等抗磷脂抗体阴转3个月以上才怀孕,以减少流产的发生。   3、严密监视,恰当用药   SLE患者妊娠期间,有必要在风湿科和产科共同随访,严密监视,避免过劳或感染。如果病情不稳定,可应用泼尼松治疗。泼尼松通过胎盘屏障时被灭活,只要剂量在30mg/d以下,对胎儿发育无明显影响。而地塞米松则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所以妊娠期SLE患者不应该使用地塞米松。反复流产的SLE患者常与抗磷脂抗体阳性有关,需加小剂量阿斯匹林治疗。   抗疟药能积聚于婴儿视网膜,因此在受孕前应停服,硫唑嘌呤、环孢素对胎儿的影响尚缺乏大样本的研究依据。如果病情严重不得不使用CTX或甲氨蝶呤,为了母亲的安全和避免出现畸胎,应终止妊娠。 祝您早日得子!
2010-09-28 05:04:34
答案不满意,查看更多>>
相关问答
皮肤疾病病友群 49人正在热聊,等你加入

导航 | 电脑端 | 客户端下载 | 反馈 | 地图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版权所有:大成皮肤网(20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