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了系统性红斑狼疮还能怀孕生子吗?系统性红斑狼疮好发于生育年龄的妇女,不影响妇女的生育能力。由于它可以引起一个或多个器官受损,对妊娠有不利影响,可能引起多次流产、胎死宫内、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早产、胎儿先天性 心脏病 等,而且,妊娠还可导致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加重。所以,过去普遍认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是妊娠的禁忌症。如今,随着风湿免疫学的发展和产科监护技术的提高,人们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只要选择适宜妊娠时机和终止妊娠时机,即便患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岛城皮肤病网专家提醒:要注意以下这些方面:
妊娠时机的选择
系统性红斑狼疮有活动期和稳定期之分。选择稳定期妊娠不仅对妊娠有保护作用,而且其妊娠期间疾病发作率也较低。以下情况适合妊娠:
◆病情缓解12个月以上,即不服用泼尼松或每日服用泼尼松小于或等于15毫克。
◆若有狼疮肾病,但血肌酐小于140微摩尔/升,尿蛋白24小时小于3克,血压小于130/90毫米汞柱。
◆狼疮病情严重。无论孕周大小,为保母亲安全,应及时终止妊娠。
◆无重要脏器病变。
◆免疫学检查异常,各项辅助检查提示胎盘功能下降,而胎儿已成熟。
◆妊娠晚期评分不良。
◆胎儿在宫内有缺氧表现或出现胎儿生长受限,经治疗未见好转。
得知红斑狼疮患者可以怀孕后,陈莉再次怀孕,在风湿科、产科和新生 儿科 医生的 监控 下,通过剖宫产产下一男婴,非常健康。原来被认为不宜生孩子的红斑狼疮患者终于圆了自己的母亲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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