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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年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发布时间:2016-12-05 09:47 浏览次数:1414

  2016年底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全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30%……日前,惠州市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医改要点”),从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全民医保、完善药品供应、健全综合监管等方面,对惠州市近期医改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

惠州市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年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医改要点11月底下发,记者注意到,其中不少工作完成时间的要求都明确为2016年底。医改要点要求在2016年底前完成的工作共有6项:2016年底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破除医药补医机制,完善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补偿渠道;2016年底前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2016年底前,全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2016年底前,制订出台惠州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将多发病、慢性病和结核病等纳入试点病种范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2016年底前,实现第三方调解制度覆盖全市,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

  此外,医改要点提出,在医院管理方面,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在医药费用方面,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定期对县、区及市直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在基层医疗建设方面,启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县级公立医院设备装备建设以及专科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体系”成为医改要点的另一个高频词,文件中共出现11次,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体系两个方面。根据医改要点,惠州将编制并实施惠州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编制本县、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各类机构功能定位,加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为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医改要点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0元,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惠州还将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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