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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青海医改让百姓享受到了哪些实惠

发布时间:2016-08-24 11:26 浏览次数:144

   作为医改试点省份之一,青海省将综合医改作为全省三大“国字号”改革之一,围绕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加快推进医改的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医改“青海模式”为全国作出了表率,提供了借鉴。目前,覆盖全省的基本医保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看病方便了,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条件改善了。”

  “药价下降了,更省钱了。”...........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将深化医改作为打造健康青海、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统筹推进、创新思路、先行先试,改革探索医改“青海模式”,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

  数字凸显变化

  来自青海省医改办的一组数据:

  青海省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由2008年的5.87%提高到2015年的7.16%;

  居民个人卫生费用的支出占比由2008年的33.01%下降到2015年的23.61%,下降了近十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率,从医改前的66%提高到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从医改前的104元提高到了61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由37.7%提高到了78%。

  医改投入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

  通过不断努力,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明显的变化,各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破除以药补医,让利于老百姓

  家住西宁市城东区的严启兴老人是一名糖尿病患者。他平均每20天要到省人民医院开一次药。今年5月,老人拿着刚从药房取出的药品单子和记录本上以前的药价对比了一下,发现用来控制血糖的胰岛素每盒便宜了二十多元。“大夫,这药的价格降下来了?”“从5月开始,医院开展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了医院的药品加成。”药房工作人员说。“取消药品加成好啊,给我们这些老病号减轻了负担。”老人欣慰地说。

 

2012年青海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打破以药补医机制、改革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制度、药材机制、监管机制等11个方面;2015年,市州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重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今年5月1日起,随着青海省14所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头戏’,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今年,青海省14所省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改革,‘当头炮’便是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进京说。

  大病医保让百姓看病有底气

  今年2月,家住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的低保户张占奎(化名)消化道出血,住院治疗后就诊总费用达1.4万元,基本医保报销了6800余元,大病保险报销了500元,民政部门的城乡医疗救助又报销了5300元,实际自付1400余元。“以前有病不敢上医院,现在好了,有这么好的政策,老百姓才能看得起病!”张占奎说。

  2012年,青海省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的医保基金8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我省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大病保险制度没有病种限制,没有规定哪些必须确定为大病;大病保险制度实行省级统筹;筹资标准比较高,青海省的筹资标准是人均50元;大病保险基金的钱是从原来的医保基金中专门列支,群众不用再额外掏钱。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为群众构筑起了大病保险安全网,提高了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分级诊疗让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

  从2013年10月1日起,青海省率先在全省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严格实施“四转诊、五调控、六监管”措施,随后建立了以协作关系为基础的网格式医疗联合体,青海省相继组建了省市县医联体、市县乡紧密型医联体、专业学科联合体,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联合体。进一步巩固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

  为了解决基层能力薄弱、水平不高的问题,“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共投入33亿元,加强县乡村标准化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实现了医疗资源和医疗力量的双下沉,使基层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双提升,让老百姓不用跑远路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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