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三确保一补贴一不准”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2017年,补助县级公立医院在编人员基本工资793万元;药品加成取消后,县财政对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补助54.4万元。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35.2%,下降3.45%;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率达100%。
同时,该县全面贯彻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了药品采购管理,落实了药品采购合同的签订。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47%,县域内就诊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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