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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9岁男孩术后死亡,医疗纠纷最新进展

发布时间:2016-08-23 11:48 浏览次数:389

 这两天,湘西朋友圈疯转吉首市一位名叫樊哲铭的九岁小男孩在做阑尾手术后离奇死亡的事件,下面综合整理了各方说辞,为您呈现樊哲铭医疗纠纷最新进展。

院方说

8月22日上午9时许,湘西州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纠纷患者樊哲铭相关情况的说明》,内容如下:

关于纠纷患者樊哲铭相关情况的说明

近日我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一患儿在手术后突发病情变化,经积极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不能理解,引发纠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诊疗经过

患儿樊某某,男,9岁,住吉首教师花园,因右下腹痛1天余于2016年8月19日11:30入我院普外科。患者入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且反复发作,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告知患者家属有急诊手术指征并告知了手术风险,患者家属同意行急诊手术治疗并签署了手术同意书,麻醉医师告知患者家属,需在全麻插管下进行手术以及全身麻醉风险并签署麻醉同意书。

8月19日16:30在全麻下行阑尾切除术,术中见腹腔少量脓性分泌物,阑尾充血水肿,表面化脓,18:30关腹,手术医生向患者家属告知了手术情况和标本情况。患儿在麻醉苏醒过程中,于18:40无明显诱因突发发热,体温38.5℃,心率增快,183次/分。18:42患儿心率突然下降至48次/分后即出现室颤,立即采取除颤、胸外心脏按压等措施,上级医师和麻醉科主任立即赶到参与抢救。18:50体温达到42℃,19:20心电监护为心脏停搏,进行电除颤、持续胸外按压等积极抢救和对症治疗。20:30左右告知患儿家属可能出现了罕见麻醉并发症恶性高热,并继续进行抢救至22:30,患儿无自主心律,心脏停搏,宣告临床死亡,终止复苏。死亡原因:恶性高热并多器官功能衰竭。

二、纠纷处理经过

患儿出现病情变化后,医院立即组织了神经内科、ICU、呼吸科、肾病内科、感染科、肝胆外科、普外科、麻醉科、检验科等科室相关专家进行了全院大会诊,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将病情告知患儿家属,但因患儿病情危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患儿死亡后,我院组织相关专家再次对其死亡原因进行会诊,会诊认为系恶性高热导致患儿死亡。恶性高热是一种由常规麻醉用药引起围手术期死亡的遗传性疾病。患者平时无异常表现,在全麻过程中接触挥发性吸入麻醉药或肌松剂后出现骨骼肌强直性收缩,产生大量能量,导致体温持续快速增高,造成循环呼吸衰竭,疾病进展凶险,死亡率极高,是一种罕见的手术麻醉并发症。我院根据会诊情况向患儿家属进行了解答。患方不接受我院答复,拒绝搬离尸体。经州卫计委、市政法委、乾州派出所反复做工作,患儿尸体于8月20日下午2点左右搬至我院太平间。经我院相关人员与患方多次反复沟通,直至下午17:30左右患方同意到州医调委申请第三方调解,双方约定8月21日上午9:00到州医调委正式提出申请。8月21日上午9:00我院工作人员赶到州医调委,并提交书面申请。患方却没有到州医调委申请,而是纠集家属10余人冲击我院值班院领导办公室,并肆意辱骂我院工作人员,甚至有意制造肢体冲突。并提出如医院不妥善解决,将把患者尸体抬至我院并通过新闻媒体、上访等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发生麻醉中出现恶性高热导致患儿死亡,是让人悲痛的,我们对此很痛心。医院希望家属按正常的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诉讼程序进行处理,明确原因,分清责任。

目前患方家属已在互联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肆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对医院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极不利于公平、公正处理该纠纷,化解矛盾。

我们认为:

1、患儿入院诊断明确,具备手术指征,无禁忌症,应及时开展手术,且患者家属签字同意。我院在患儿手术完成后麻醉苏醒过程中出现恶性高热时,采取的抢救措施符合医疗常规的程序和规范。

2、我院对患者的不幸死亡深表痛心和同情,并且一再表示,家属对患儿的死亡有疑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法主张权利,医院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绝不推诿。

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2016年3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中关于“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的要求,在责任没有明确划定前医院无法满足患者家属提出的高额的赔偿要求。

4、我院强烈呼吁媒体机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院对未经核实、歪曲事实、扰乱视听、抹黑我院的长沙高校联盟微信公众号的违法行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201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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