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告,标示为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福益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4批次丁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和杂质。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肉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单位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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