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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行业丛生,小心“美梦”变“噩梦”

发布时间:2017-10-14 10:12 浏览次数:1389

   医美行业丛生,小心“美梦”变“噩梦”。近些年,微整形美容需求日益旺盛,“颜值经济”催生了一大批无资质小作坊式的医美机构。行业火爆的背后,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医疗美容的损害纠纷类案件日益增多,乱象丛生的医美行业亟待规范。
医美行业

  法院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医美行业市场主要存在四大乱象,包括医美机构无资质、从业人员素质低、虚假广告盛行、医美耗材不正规。

  如今,“颜值”可以说对消费、市场营销、劳动力市场等领域带来诸多变化。最近发布的《2017年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2017年中国医美消费人群较2016年同比增长高达42%,远高于7%的全球增速,中国成为全球医美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这一速度也给医美行业从业者带来了机会与挑战,医生资源有限,培养速度跟不上需求;无医疗经营许可证的“黑市”和培训5天上岗的“黑医”猖獗。

  据了解,区别于传统美容,医疗美容由于其侵入性和创伤性的特点,具有一定风险性。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的工作经历或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然而,一些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非正规诊所、美容院、美甲店等有恃无恐地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这些机构大多未取得审批、硬件条件简陋、器械多次重复使用,缺乏严谨的流程,极易造成传染性疾病的交叉感染。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医疗美容机构还忽略了医美的医疗属性,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玩起“大忽悠”,用新词汇混淆视听、将简单手法包装成新理念、新技术,诸如“打上一针皱纹全消,年轻十岁不是梦”之类的夸张宣传。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联系电话等基本内容,发布医疗广告须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美容因其具备医疗属性也应遵守上述规定。

  针对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广告的现状,北京二中院法官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检查处罚的力度。同时,中国医疗整形美容协会应发挥自身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监管工作,肃清行业风气。

  上述白皮书还揭示,90%毁容源自“三非”,即非正规机构、非专业医生、非CFDA认证产品。医美黑市的重灾区在肉毒素、玻尿酸、超声刀和热玛吉,这些项目中充斥着假药、水货、山寨设备。

  在医美耗材方面,法院报告指出,一些无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药物和器械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市场,未经消毒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等。使用这些不可追溯、未经过国家食药监局等权威机构认证的药品和器械,实难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2002年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对医疗美容技术进行分级管理,明确了各类别医疗机构可以实施的美容技术范围。然而,实践中却存在规定执行不到位,行政管理门之间职责交叉导致监管真空的情形。

  对此,北京二中院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应厘清监管思路、明确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变一次性准入审批为常态化巡查监督。此外,相关立法机构和部门应细化法律责任,使医美行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针对服务欺诈行为作出了惩罚性赔偿的特别规定,医美机构欺诈消费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违法医美机构增加三倍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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