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自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某在其经营的两家淘宝店内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狮王”等十几种品牌的眼药水。警方控制王某后,现场查获了各类眼药水上千盒,而这些眼药水等均是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药物。
法院认定王某擅自通过网络销售的上述药品为假药,触犯了刑法。法庭上,王某认罪伏法,并主动交纳了罚金,法院考虑到本案具体案情,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对该案涉案药品,法院将依法予以销毁。目前,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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