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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四家医院伪造就诊记录被罚

发布时间:2018-02-25 10:29 浏览次数:1770

   天津四家医院伪造就诊记录被罚。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对天津津南天同医院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行政处罚的公示》。根据公示,天津津南天同医院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四家医院伪造就诊记录被罚

  1

  天津津南天同医院

  违法事实: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10号

  处罚时间:2018年1月23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21764.97元

  2

  天津河西津典门诊部

  违法事实: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11号

  处罚时间:2017年8月22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94289.00元

  3

  天津河北中山北医院

  违法事实: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17号

  处罚时间:2018年2月2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37667.50元

  4

  天津河西德融医院

  违法事实: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13号

  处罚时间:2018年2月1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2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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