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皮肤网列表
大成资讯网 > 新闻> 自愿戒毒>正文

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青岛市正阳医院自愿戒毒中心

固定电话:0532-83761666 拨打电话

联系手机:17860791278 拨打电话

公司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艳阳路100-2号

立即咨询
短信留言

青岛附近的戒毒医院

发布时间:2020-12-01 09:32 浏览次数:1835

   青岛附近的戒毒医院。“我断断续续吸食冰毒有五年多时间,经常一起玩的几个已经被抓去强戒了,我之前也被教育过一次,现在大家都挺怕的。我想来自愿戒毒,我这样的去戒毒所肯定得好几年,但是你们这应该不用太久吧?”


戒毒海报3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破坏家庭的稳定与和睦,更能诱发其他违法犯罪,打破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禁毒法》第36条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因此,吸毒人员自愿戒毒既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也可以到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门诊、疾病控制中心开设的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进行戒毒。本人自愿并经公安机关同意,还可以到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康复场所戒毒。
 

  我国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者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
 

  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冶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
 

  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
 

  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相关阅读
热门问答更多>>

导航 | 电脑端 | 客户端下载 | 反馈 | 地图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版权所有:大成资讯网(2010-2030)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