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积极配合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按人头付费预算管理总额控制支付方式改革。二是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按人头付费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的前提下,在县级医院推行162个病种按病种付费。
积极配合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一是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实行各等级医院阶梯式、多层次的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医院倾斜。二是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病就诊、住(转)院原则上应遵循“从基层医疗机构到二级医疗机构再到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转院转诊程序。三是实行医保住院起付线无缝式接轨,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转诊条件,需转入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住院康复治疗的参保患者,转院过程在3天内的,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
积极配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的调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为巩固和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引导参保人员有病早治,扩大受益面,积极推行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主要通过医保智能审核控费系统的大数据智能审核,结合人工核实监管,促使医院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使用耗材,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