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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婴儿遗体疑被盗 医院向家属道歉

发布时间:2016-11-02 19:35 浏览次数:511

  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婴儿入罗湖妇幼保健院不治身亡,遗体竟然离奇失踪》,引发关注。26日晚,深圳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就此进行通报,称警方已立案调查,初步怀疑遗体被盗。

  深圳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通报称,患儿尤某某,于7月11日12时59分在深圳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顺产娩出,出生后因“早产、低体重”即刻转至新生儿科住院治疗。7月13日患儿父亲尤某某要求办理出院,在医生建议继续留院治疗后,患儿父亲仍签字要求出院。7月17日家长带患儿到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门诊就诊,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家属未同意住院。7月20日,患儿因病情加重再次就诊,被紧急收住院,于7月23日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指出,患儿死后,该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的相关要求(“尸体应当在2小时内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医疗机构没有设置太平间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尸体移送殡仪馆”),通知了殡仪馆和辖区派出所,殡仪馆尸体接送专车已到达该院,但家属对患儿的死亡表示无法接受,不同意遗体移送殡仪馆。医院不得已只能将遗体存放在冰箱里并由物业公司专人保管。

  随后该院多次联系家属,需将遗体移送殡仪馆,但家属自始至终不同意。深圳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指出,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深圳“医调委”认为,该院在患儿出生和治疗过程中,未违反医疗规程,治疗过程规范合理,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过错赔偿责任。9月23日,医院和家属签订调解协调书,并履行了调解协议书义务,至此整个医疗纠纷终结。

  不过,当天医院工作人员陪同家属到保管处查看小孩遗体,却发现遗体失踪,医院立即到东晓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初步怀疑遗体被盗。深圳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表示,该院对在事件中存在遗体看管不严等责任向患者家属表示歉意,愿意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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