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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布展致脸上过敏 律师说算工伤她却不敢闹大

发布时间:2016-10-06 13:28 浏览次数:334

  郑女士是一家会展公司的前台,偏偏她对布展现场过敏,每次都皮肤红痒十多天;老板却不能理解,认为是个“小问题”,每次忙起来都抓壮丁。现实的尴尬却是,律师告诉她是工伤,可以走法律途径,她却不敢……

女子布展致脸上过敏 律师说算工伤她却不敢闹大
图片来源网络

 

  到布展现场 就严重过敏

  郑女士是沙坪坝天陈路一家会展公司职员,主要负责前台接待。“可公司一忙起来,老板就抓壮丁,经常让我去布展现场。”郑女士说,中秋节公司承接了一个业务,在会展中心布展,老板又喊她去帮忙,薪水以三倍计算。“偏偏我对布展现场很敏感,可能跟布展用的材料有关,我过敏很严重。”郑女士说,“中秋节后,我脸上、脖子上的皮肤就起红疹,很痒。”昨天,记者在郑女士公司见到她时,脸上确实有红疹。

  郑女士去了道门口的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她是过敏性皮炎,“吃的药、抹的药膏、面膜,一共花了300多元,十几天都没完全好。”

  老总说是小问题 不算工伤

  郑女士说,这不是第一次了,而且她跟老板沟通过。可是,老板王先生是个35岁的男人,显然不能理解郑女士一个23岁女生脸上皮肤过敏的苦恼。“我跟他说我一去布展现场皮肤就过敏,他说‘啷个可能?我们怎么好好的’;我说你看我脸上都起红疹了,他就说‘没得事,过两天就好了’。”

  郑女士甚至半开玩笑地问王总,她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他就哈哈大笑,说这怎么能算工伤?还让我不要紧张,说都是心理作用。”

  国庆节公司又接了业务,王先生又抓了郑女士的壮丁。郑女士快哭了:“我真的不能去了,而且我想知道,之前的几次公司能不能给我算工伤?”

  为此,王总跟记者解释:“我真没想到这点小问题这么严重,一般办会展的地方通风都很好,而且材料都是环保的,其他人都没事。”对于是否给郑女士算工伤,王先生则没有回答。

  律师说算工伤 她却不敢闹大

  重庆至立律师事务所谢秋宇律师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引起的身体损害,算工伤。劳动者可以去劳动部门指定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如果鉴定结果是职业病或者因职业引起,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得到赔付,包含医疗费、康复费、食宿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助金。”

  记者转告郑女士,她却很矛盾:“我不知道该不该为这事跟公司走法律途径,如果走法律途径,那我肯定工作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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