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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医疗纠纷频发 需完善医疗法治体系

发布时间:2016-11-28 14:09 浏览次数:1596

  近年来,“医闹”事件频发,作为极端表现形式的伤医、杀医事件,更是暴露出医患关系的紧张。11月27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医疗法治论坛在北京召开。针对如何依法解决暴力伤医这一话题,来自中国医疗界和法律界的数百位专家在论坛上进行了探讨,以期推动我国医疗法治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暴力伤医、医疗纠纷频发 需完善医疗法治体系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王玲玲在论坛上公布了协会对近十年来暴力伤医事件剖析以及大样本调查结果。数据显示,暴力伤医数量在2012年出现高峰,随后有所下降,但在2016年又呈现上升趋势。2016年全国发生典型暴力伤医案例42起,共导致60余名医务人员受伤或死亡。

  暴力伤医并非全部源起医疗纠纷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医疗资源紧缺,多数大医院医生无法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排队一整夜,看病两分钟”的现状,很容易促使患者将心中的不满发泄到医务人员头上。由于第三方仲裁和调节机构发挥作用不足,在医患矛盾发生后,一些深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患者和期许“速战速决”的医院,更是助长了“医闹”气焰。如何健全法治、缓和医患关系,成为当下医疗和法律从业者必须正视的问题。

  而出人意料的是,研究显示,恶性伤医事件大多不是医疗纠纷造成的。王玲玲进一步解释说,中国医院协会对2012年11起恶性伤医进行分析后发现,仅有3起是患者与医院存在医疗纠纷,其余主要因为疾病无法治愈而迁怒医生,还有部分因支付医疗费困难而与医院闹事。在这11起事件当中,除1起精神病患者肇事、1起待判决、1起不详之外,其余均被判为刑事犯罪。行凶者大多数受教育程度低,家庭贫困,无业、农民、下岗及打工者占七成以上。

  预防暴力伤医首要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王玲玲建议,预防暴力伤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首先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贫困人口给予帮助,同时加强对精神病人的救助与管理。

  在补偿方面,王玲玲认为,我国需要建立健全医疗风险救助补偿机制,比如风险互助金。“如果每名门诊患者每次就诊购买1元保险,我国每年有77亿人次门诊量,就可以有77亿元人民币的基金累计。”王玲玲认为,对于无医疗过错产生的医疗损害,还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基金等,当患者身体受到损害时,保险给予赔付可以化解一些风险。

  王玲玲直言,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进行医疗纠纷救济的途径,减少患者救济的程序限制,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政府部门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责任和处罚措施,才尽可能地减少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

  “暴力伤医导致了相当一部分医护人员存在心理问题,并出现不同程度创伤后应激障碍及焦虑抑郁状态,这对患者很不利,只有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才能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王玲玲说。

  胡建淼:要用法治思维解决医患矛盾

  如今各界都在倡导依法治国,根治暴力伤医的痼疾,在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的同时,更需要用法治的思维规范医疗行为。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国家行政法学院教授胡建淼在论坛上表示,医患关系必须通过制定规则来解决问题,依据这个规则产生的所有结果被医患双方接受,这就是法治。“当下的医患关系中没有规则可执行,仅靠患者的暴力和医生自身的防护很难缓和医患关系,比如手术告知书上写的免责条款越来越多,仿佛写得越多,医院的责任就越少,这样的解决方式显然是行不通的。”胡建淼说,法治相当于国家机器里的润滑剂,靠规则才能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社会才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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